如何討要血汗工資?
問:2018年8月,肖某承攬某公司的網架工程,隨后雇傭我等15名農民工干活。工程結束后,肖某說沒錢發工資,要等到年底。到了年底,我等急著拿到工錢回家過年,于是多次向肖某索要工錢共20多萬元,但一直無果,我們心急如焚。請問,我們該如何討要工錢才對路?
答:政府部門近幾年重拳出擊,欠薪案件總量有所下降,但欠薪仍是歲末年初誘發群體性事件的重要因素。
農民工討薪,重在方法對路。首先要找對部門,就是到當地人社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,由人社局責令欠薪人限期支付工資。在春節前后討薪的,還可以直接到當地“清欠辦”投訴,這樣效果會更好。如果沒能得到解決的話,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,并依據生效的仲裁裁決書申請法院強制執行。
歲末跳槽能否拿到年終獎?
問:我在一家設備公司上班,公司為“留人”決定春節后才發年終獎。請問,我如果春節前跳槽,還能如愿拿到年終獎嗎?
答:發放年終獎雖然是企業的自主權,但并不意味著企業可以隨心所欲。一般來說,是否發年終獎?要看勞動合同或者企業的規章制度有沒有規定,如果有規定,那么年終獎實際上就屬于工資的一部分,企業必須兌現,而不能以勞動者離職等為借口不予發放。
本案中,你在設備公司工作已滿一個年度,因此即使跳槽了,只要企業規章制度或者勞動合同約定有年終獎這一塊,或者該公司后來確實向員工發放了年終獎,那么你就有權享受。如果公司以你已離職為由拒發年終獎,那么無疑屬于克扣工資的性質,你有權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。
提前放春節假能扣工資嗎?
問:公司通知提前一個星期放春節假,由于才來這家公司上班不久,我本以為這是額外福利,感覺老板很貼心。誰知和同事聊天的時候才知道,公司提前放假的這一個星期,是要扣發工資的。請問,明明是公司組織放假,還扣工資合法嗎?
答:企業選擇春節提前放假、延后開業,其理由無非是體恤職工、讓職工能充分享受節日的快樂。既然如此,就不能干出扣工資這種讓職工揪心的事。
《工資支付暫行規定》第十二條規定:“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、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,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?!惫べY報酬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,企業提前放春節假或者多放幾天假,這并沒有超出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即1個月,因此放假期間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,否則屬于克扣工資性質。
未申請休年休假是否“過期作廢”?
問:我入職后工作很忙,礙于面子也怕領導覺得自己表現不好,2018年沒有申請休年休假。到了年底,我琢磨著把沒休的5天假折算成工資也不錯,豈料翻看《員工手冊》的時候,一條規定讓我傻了眼:“當年度未休滿年休假的,剩余假期視為自動放棄?!闭垎?,這種內部規定算數嗎?
答:《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》規定,單位一般在一個年度內安排職工休年休假。職工當年的年休假沒有休完的,有兩種辦法彌補,一是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%支付未休年休假的工資報酬,二是可以跨一個年度安排補休。
《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》第十條規定:“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,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,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?!边@表明,主動安排職工休年假是企業的強制義務,企業應積極制定并公示年度職工休假計劃。對于職工未主動申請的,也不能視為自動放棄,除非職工本人提交了不休假的書面申請。本案中,企業《員工手冊》“……剩余假期視為自動放棄”的規定顯然無效。(來源:福建省工會網)